《传奇从我是歌手开始》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天下第一庄有个段倾城。她嗜血如命,战无不胜,死在那把“戈月刀”下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江湖中人送了她一个“狂女”的称号。与其说她狂傲,倒不如说她更像一个女魔头,只知杀戮,无意其他。身为武林盟主的义女,她除尽了所有心怀不轨的门派,杀尽了所有她憎恨的人。她就像一把利器,拥有她,便犹如拥有一道免死金牌。她是大多数人心中的坏人,也是武林正派口中的好人。其实她不过是一个,行走在刀锋上的可怜人。
柴旭莫名其妙成了个算命的,从此为人理命改运。 面对“甲木逢克貌如花”的小姐姐。“你‘甲木’为酉金所伤,酉,为兑,众口铄金,流言伤神。甲木主神经,长此以往,要么癫狂,要么深度自闭。” 小姐姐:“呵呵,你说的那么准,有没有算你自己?” 柴旭:“呵呵,我生前是妖,无命无运,无始无终。” “?”小姐姐:“你这么皮,你爸妈知道吗?” (一个会算命的妖,给人看命相风水,从中学做人的故事。风水灵异,不喜勿入,勿喷。谢谢!)
爸爸曾经教导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能无故杀人,不杀无辜之人,不欺凌弱小,不仗势作恶,做人要保有原则。李思末怒目瞪着这些个接二连三送上门来作死的贱人们,握爪表示,人若犯我,我必回之!人若欺我,我必欺之!人若杀我,我必杀之!李世杰扶额,闺女,咱们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淑女啦?李思末嘟嘴叉腰表示:一切能吃、能喝、能用的东西,统统都是我的!宁抢错,莫放过!某人表示,我长的好、吃的少、会打架、会挣钱、会做饭、还会暖被窝,绝对是民国六好优质男,抢我、抢我、快抢我!*******作品书群25775334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活在民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了解我们这个世界吗?这世界,表面上平凡无奇,但实际上,它光怪陆离的地方实在太多,难以用现阶段的科学来解释。我在一本黄皮手札的牵引下,步入探险行业,在探险途中,我见过了太多太多离奇诡异事件,有过太多太多匪夷所思的经历。恐怖、危险、怪诞成了探险的主元素。至于我探险过程中究竟经历过了什么事情?别急,还是跟我到小说中一起来感受一下吧!
苏侠一个被称作“策略游戏之神”的宅男,因救人而被撞死在马路边。被异界女神盖亚所选中,重生成为边陲小领地的新晋领主亚瑟,开启了抵制教会,反击魔王的作死生涯。当新生的亚瑟对战龙之少女阿托,谁才是真正的不败亚瑟王。当圆桌骑士对战教廷十二位圣骑士,谁守护的才是信仰。我们曾荒诞、不羁,但绝不平凡;我们是英雄,但谁会是曙光之主?漫天的战火,化为冰与火之歌;真正不坠的是永恒的英灵。年轻的英雄们,在战火中逐渐成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昏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凌枫,跟一群志同道合的老兵组建龙组安保公司,为国家、为民族驰骋沙场,继续未竟使命!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龙组!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龙组!哪里有死亡,哪里就有龙组!龙组,就是最强大的雇佣兵,没有之一!
万年前神魔一战惊天泣鬼,无数强大的远古神魔陨落。整片大地陷入荒芜,最终惊动了神帝与魔尊。二人战于幻灵城,大战持续了数月之久,使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曾经三界之内最美丽的幻灵城也就此灰飞烟灭。而大战之后当众人都在期盼二人到底谁胜谁负的时候,二人却都不知所踪。之前的幻灵城也成为了一片沙漠,而跟随神帝与魔尊进入的神魔们也没有一个出来。这沙漠便是如今的天都沙漠。而天都沙漠的出现也给后人留下了无数的遐想。
他,是二十八岁的高冷总裁。 一次糟糕的邂逅……他说:其实我只高,不冷,一生只对你温情。她是父不喜,母不爱的不孝女。她心底善良,却总是惹是生非,到处树敌,是她太娇蛮,还是太好看……是是非非,非非是是的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娇蛮小姐傲总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个300斤的大胖子,无意中得到一颗神秘珠子。他想的第一件事便是如何将自己这一身肥肉给减下来。 (本书书友群578937848,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加一下。)
踏入仙途,风云险恶,几度险死还生,几度魂断欲亡。一路前行伴腥风血雨,求仰不愧天,求俯不怍地。当有一日,迎风直入九霄,挥手拨云雾,俯茫茫苍生,以我之笔,建鼎立道。
一位穿越失败的上界仙人,只为了寻找失踪的仙界圣女。本想闲游尘世,随便看看异界风月,却现心不清净,到处都是诱惑。既然这样,不如索性霸气点儿:美女、权势、金钱来者不拒,统统都要。可最后现……坑爹的师傅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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