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花社区WWW三》 当轮回宿忆觉醒,当一切恩怨浮现,巨轮始动,万世恩怨都将尽数展现而出,是胜?是败?万古岁月都将随之而终结。遥望诸天,坐看万古风云事,一朝尽览!万世情仇,是非恩怨转成空,且看今昔!(PS:本来想叫无上剑尊的,但是被用了。这是一个剑仙的浩大世界,希望大家能够支持!)
记得我小时候看过一部林正英主演的鬼片,叫做《人吓鬼》。在里面,英叔给鬼下了这么一个定义:鬼,即是人死之后的幽灵。一个人在死了以后,其灵性凝聚不散,就谓之为鬼。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曾经也是一个纯粹的普通人,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我成为了一个不那么普通的普通人,因此,鬼神存在与否,对于我来说,绝对不是或者存在,或者不存在那样模棱两可,我清楚地知道,它们是存在的!而且,在这个看似平凡的都市中,实际上涌动着很多肉眼看不见的黑暗力量。
五年前,他功高盖主,杯酒释兵权。五年后,五位权势通天的传奇战神寻到他,欲叫他执掌战神殿,重拾兵权,征战天下。但他,不愿。直到老婆和女儿被欺辱,他怒了。“张狂是我本性,惹我等于自杀!”“而今蛰龙已惊眠,一啸必定动千里!”“你不服?杀了便是!”
穿越了,还继承了一个门派。问题是门派快关门,还有一个傻大个大肚汉师弟超级能吃。季长风无奈只得准备卖掉门派驻地另谋活路,谁想却被一款大掌门系统绑定。穿梭万界,搜寻武功;完成任务,盗取物品;合成功法,灌输功法…………笑傲,绣花,关外黄沙漫天;斩妖魔,诛邪仙,持剑问神佛。开了挂的季长风从此在无敌掌门人的路上一骑绝尘,所向无前。
虚假的剑圣:飘渺的身法,无双的剑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真实的剑圣:浑厚的血气,无敌的力量,以无尽血气,砍爆一切。 这就是一个出肉装的剑圣,砍爆一切的故事。
现代女心理师,36岁的大龄剩女杜菲菲,一朝穿越成为燕国倔强小萝莉。一间小草房,嗷嗷待哺的幼弟,穷的家没有四壁。杜菲菲叹口气,老天爷一定是看她上辈子过的太舒服了,嫉妒她,才给她这样一个穿越背景。还好前世一直跟着自己的随身空间,跟了她过来。只是,这空间的升级要求,要不要这么变态?“哇,这韭菜长的真好!”换了芯子的小萝莉一脸感叹。“锦丫头,这是小麦!”……华锦曰: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一介布衣也能走出个锦绣荣华的……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布衣锦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混在美国的简恒一心想赚足了美刀之后回国愉快的养老,可惜的是阴差阳错之间,他成了一个穷的叮铛响的牧场主!好在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外挂,从这开始简恒经营起了自己的小牧场,同时顺带着夹点儿私货,愣是让这帮子来牧场的美国客人适应了自创的中式‘有逼格’的生活习惯。
中年大叔重回1998,记不住彩票,炒不来股票,不会经商和音乐,也没有过硬的文笔,如何逆袭? 答曰:唯有读书。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重回读书时代,拯救自我的故事。 —————— PS1:本书重生年代文,温馨生活流,系统是噱头。 PS2:书友群:762#081#928,欢迎进来聊天。
当一个作家突然穿越到了自己写的书中世界并且还成了里面的主角会怎么样?全世界哪里有宝藏他都知道,怎么开启也知道,那他会怎么做呢?我是陈耀阳,我现在很慌,虽然我很熟悉我自己书里的剧情,主角嘛死肯定是不会死的,就是生活会比较精彩一点就是了,什么被全世界追杀都是小意思,但是如果我成了我自己书里的主角的话,我就只想当咸鱼!什么法力无边与天同寿战天斗地这都不是我的追求!我只想当一条咸鱼,如果有可能最好回到原来的世界,这个世界太可怕了!还有我想我妈!多年以后站在山巅俯瞰大地的陈耀阳轻叹一声:嗳!即便是如我这等存在也逃脱不了真香定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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